来源:人事处 日期: 2020-08-18
2020年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
公开考核招聘、选调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考核通知
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关于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2020年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于2020年8月23日开展面试考核工作,现将报考者资格复审及面试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报名参加“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2020年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并通过资格初审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8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2:30—16:00。
2.资格复审地点: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第7教学楼105教室(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四段368号)。
(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的材料(按顺序排放)
1.《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报名表请按公告自行打印,并准备1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6.岗位有政治面貌等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可由原单位或学校开具证明);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须应聘者本人参加,如本人不来视为放弃。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后果自负。
3.参加资格复查的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面试资格或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
4.对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学院现场发给《考核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
(一)对象:通过资格复审并领取《考核通知书》的报考者。
(二)时间:
1.公开考核招聘报考者:2020年8月23日9:00开始。
2.公开选调报考者:2020年8月23日14:40开始
(三)地点: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于面试当天规定时间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并签到。
2.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核面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面试主要侧重考察报考人员履行职责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一)健康通行码为“绿码”,方可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考核。
(二)已确诊为疑似病人,或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正在治疗或隔离医学观察的,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考核。
(三)14天内有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考核。
(四)资格审查和参加考核前,出现包括发热、干咳、气促、呼吸道症状等健康异常情况的考生,经内江发热门诊断为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人、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
(五)报考者应提前申领健康通行码或者开具健康证明,健康通行码为黄码或者红码的,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
(六)考生进入学院大门时须持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出示健康通行码(显示为绿码),接受工作人员体温检测。现场体温检测≥37.3℃的,应在临时医学观察室等候相应处置。
(七)考生在路途中、参加资格审查和综合测试过程中都要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人与人间距应保持在1米以上。
(八)进入校园后须按指示牌行走,熟悉考场环境时不得随意进入教学、生活等其他区域,不得进入有教学活动的教室、实验(实训)室等教学区域,不得扰乱校园正常秩序。
(九)因瞒报、乱报旅居史和健康状况的,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考核资格和聘用资格,个人承担相关责任。
四、其他相关事宜
本次考核面试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特此通知。
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