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团委 日期: 2020-12-04
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
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组织名称:___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___R学生会/□研究生会
项目 |
结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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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
R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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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R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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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机构和人员规模 |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R达标 □未达标 |
实有 36 人 |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R达标 □未达标 |
实有 1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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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R达标 □未达标 |
实有 6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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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高校为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R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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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R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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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R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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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R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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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R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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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按期规范召开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2020年已经召开即为达标) |
R达标 □未达标 |
最近一次召开日期: 2020.11.06
之前一次召开日期: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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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R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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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
R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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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R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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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R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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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R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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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R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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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学生会是中共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委员会领导和共青团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委员会具体指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二条 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三条 宗旨: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代表和维 护同学的利益,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同学提供发展平台,引导同学成长成才。
第四条 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开展学生工作,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引导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保证同学与学院的沟通渠道畅通。服务于学院改革发展,服务于同学全面进步。在维护国家、社会和学院整体利益的前提下,及时了解和反映广大同学的愿望和要求,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同学合法权益,提高同学维权意识;
(三)倡导和组织同学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为目的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及课外活动,积极组织和引导同学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的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整洁优雅的学习环境;
(五)加强和发展同各系、各高校学生组织的联系,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凡取得学院学籍的在校学生、承认学生会章程,均可成为本会的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二)参与本会各个部门和本会各项活动的权利;
(三)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重大事务的权利;
(四)通过各种正常途径、采取适当形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及工作人员实行监督,提出建议、批评并要求答复;
(五)向本会提起申诉和请求帮助。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学院和本会的利益和荣誉;
(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注重实践,提高自身的全面素质;
(四)积极参加和支持本会的各项活动和工作开展;
(五)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本会和其他会员的权益。
第九条 未经本会同意,任何会员、其他个人或团体不得以本会的名义开展活动。
第三章 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条 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第十一条 学代会每1-2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经常任代表会议以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并经学院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学代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法定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第十二条 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学生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全体代表过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对章程及其修正案(草案)的表决须以全体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为通过。
第十三条 学代会代表按比例经班级、院(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1%。
第十四条 学代会具有以下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
(二)制定或修订《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并监督章程的实施;
(三)选举产生学生会组织主席和主席团成员;
(四)讨论决定应当由学生代表大会议决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校治理。
第四章 组织和职权
第十五条 学生会实行主席负责制,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实行轮值制度,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第十六条 本会有综合管理部、文娱部、体育部、生活事务部、学习部、纪检部六个部门,各部门设负责人1-2人,工作人员4-5人,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
第十七条 学生会活动要求:每项活动开始前应至少提前一周向分管工作的主席团成员提出书面申请,写明活动内容、目的、花费及安全预案等,经主席团审核、团委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活动结束后,召开一次总结会,并于3天内将工作总结交综合管理部存档。活动总结应包括对活动过程和结果的记录,注明参加人员姓名以及此项活动经验教训。
第十八条 各级干部工作职责: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自身建设和各项工作的最高决策和学生会的整体工作布置。制定本学年的工作计划,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负责召集主席团会议、部长会议,代表学生参加各种组织举行的会议和活动;负责内部人员调动与裁撤的执行工作;行使代表权、决策权,定期向院党委、团委汇报工作。
部门负责人:根据本章程第十九条组织本部活动;负责本部门人事安排,对违纪成员作出及时处理;及时向主席团汇报工作的执行、开展情况。
工作人员:服从组织安排,积极主动的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向上级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负责学生工作的具体实施。联系各系、各班同学和班干部并带领其完成学生会布置的任务。
第十九条 各部门职责:
主席团:制定本届学生会的目标和任务,全面主持学生会工作,即对学生会日常事务,大型活动和人力资源进行宏观调控,代表学生会执行学生会全体会议中做出的决议,并指导、监督学生会各部门开展工作,保证学生会正常运转。
综合管理部:协助主席团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内部人事管理及办公室管理;负责学生会文件、会议记录的收集和整理,并编入档案;负责记录、整理学生会内部成员的工作绩效,进行量化考核;负责定期组织学生会干部的培训与实践工作。
文娱部:在院内开展各种各样的文化艺术活动,包括院系内部的联欢联谊娱乐活动,陶冶同学们的情操,缓解同学们的学习压力,丰富同学们的大学生活;负责完成学院下派的各项文艺任务和院系之间的互动联谊活动,协助学院各个部门组织同学参与各级各类文艺活动。
体育部:负责学生课余体育活动等工作的计划和实施;积极创造条件,组织院系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比赛活动,协助开展院级大型体育赛事。
学习部:引导和动员全校青年学生进行“学习强国”等学习;组织广大团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探讨热点问题;组织参加讲座、辩论和经验交流会等,激发学习热情,改进学习方法,活跃校园学术氛围,营造校园良好的学习气氛;带领同学学好专业知识,提高知识水平,增强自主学习意识;加强师生间的教学联系。
生活事务部:定期对学生生活的各方面进行调查,把学生对学院的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到学院相关部门。
纪检部:协助学校保卫部门及有关部门维护校园公共秩序和安全,发生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向学校保卫处、学生管理部门和院、系报告,并力所能及制止事态发展。
第五章 学生会干部
第二十条 基本要求:
(一)思想端正,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作风正派,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二)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具有较高工作热情,能按时保质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
(四)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
(五)具有民主作风,能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学,能及时全面地反映同学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六)学习刻苦,成绩优良,能正确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干部在必要情况下可以按本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变动或予以免职。
第二十二条 学生干部如要求提出辞职,需正式提出申请,由学生会主席团讨论决定。
第六章 财务管理
第二十三条 学生会经费使用以节约成本、严格管理为原则,不允许私人借款和挪作他用。
第二十四条 学生会经费均用于保证学生会日常工作和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管理上综合管理部负责,实行统一报账制度,款帐分离。
第二十五条 各项活动应预先写好策划并列出预算清单,由各部交分管工作的副主团成员审核,报执行主席及院团委批准后支出。
第二十六条 活动经费应以书面形式申请预支,开据正规发票,由学生会统一向学院报帐,报帐时应随发票附上一清单,内容包括报帐部门、活动名称、开支项目、合计金额、时间以及经手人签名。报帐所需的一切资料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活动中的经费支出遵守节约原则,不得奢侈浪费,违者给予严肃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需经学生代表大会到会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方可生效。本章程的修改需经学生代表大会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学院学生会,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团委。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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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 号 |
姓 名 |
政治 面貌 |
院系 |
年级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 |
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
院系、班级学生工作经历 |
1 |
刘妙灵 |
团员 |
药学系 |
2019级 |
11 |
否 |
院学生会主席 |
2 |
王胜男 |
团员 |
医学技术系 |
2019级 |
4 |
否 |
院学生会综合管理部部长 |
3 |
刘祎 |
团员 |
护理系 |
2020级 |
大一新生 |
院学生会综合管理部干事 |
|
4 |
曾露 |
团员 |
护理系 |
2020级 |
大一新生 |
院学生会综合管理部干事 |
|
5 |
吴鑫 |
团员 |
护理系 |
2020级 |
大一新生 |
院学生会综合管理部干事 |
|
6 |
谢雨晴 |
团员 |
护理系 |
2020级 |
大一新生 |
院学生会综合管理部干事 |
|
7 |
付树堂 |
团员 |
医学技术系 |
2020级 |
大一新生 |
院学生会综合管理部干事 |
|
8 |
周茂钰 |
团员 |
护理系 |
2019级 |
19 |
否 |
院学生会文娱部部长 |
9 |
左雁玲 |
团员 |
护理系 |
2020级 |
大一新生 |
院学生会文娱部干事 |
|
10 |
罗梦琦 |
团员 |
护理系 |
2020级 |
大一新生 |
院学生会文娱部干事 |
|
11 |
彭浪霞 |
团员 |
药学系 |
2020级 |
大一新生 |
院学生会文娱部干事 |
|
12 |
王宇 |
团员 |
健康服务系 |
2020级 |
大一新生 |
院学生会文娱部干事 |
|
13 |
龚程智 |
团员 |
医学技术系 |
2019级 |
32 |
否 |
院学生会体育部部长 |
14 |
侯昌 |
团员 |
医学技术系 |
2020级 |
大一新生 |
院学生会体育部干事 |
|
15 |
姚庆芳 |
团员 |
护理系 |
2020级 |
大一新生 |
院学生会体育部干事 |
|
16 |
付婉婷 |
团员 |
医学技术系 |
2020级 |
大一新生 |
院学生会体育部干事 |
|
17 |
吉拿罗布 |
团员 |
药学系 |
2020级 |
大一新生 |
院学生会体育部干事 |
|
18 |
唐国程 |
团员 |
护理系 |
2020级 |
大一新生 |
院学生会体育部干事 |
|
19 |
赖华敏 |
团员 |
药学系 |
2019级 |
21 |
否 |
院学生会生活事务部部长 |
20 |
刘娇娇 |
团员 |
护理系 |
2020级 |
大一新生 |
院学生会生活事务部干事 |
|
21 |
梁倩 |
团员 |
护理系 |
2020级 |
大一新生 |
院学生会生活事务部干事 |
|
22 |
谢明芝 |
团员 |
护理系 |
2020级 |
大一新生 |
院学生会生活事务部干事 |
|
23 |
夏柳 |
团员 |
医学技术系 |
2020级 |
大一新生 |
院学生会生活事务部干事 |
|
24 |
刘枝成 |
团员 |
医学技术系 |
2020级 |
大一新生 |
院学生会生活事务部干事 |
|
25 |
胡鑫 |
团员 |
护理系 |
2019级 |
78 |
否 |
院学生会学习部部长 |
26 |
刘丽萍 |
团员 |
药学系 |
2019级 |
15 |
否 |
院学生会学习部部长 |
27 |
聂鲡颉 |
团员 |
护理系 |
2020级 |
大一新生 |
院学生会学习部干事 |
|
28 |
陈静 |
团员 |
护理系 |
2020级 |
大一新生 |
院学生会学习部干事 |
|
29 |
赵茂婷 |
团员 |
健康服务系 |
2020级 |
大一新生 |
院学生会学习部干事 |
|
30 |
夏千棋 |
团员 |
护理系 |
2020级 |
大一新生 |
院学生会学习部干事 |
|
31 |
魏朝晖 |
团员 |
护理系 |
2019级 |
97 |
否 |
院学生会纪检部部长 |
32 |
刘丽萍 |
团员 |
护理系 |
2020级 |
大一新生 |
院学生会纪检部干事 |
|
33 |
罗美琦 |
团员 |
护理系 |
2020级 |
大一新生 |
院学生会纪检部干事 |
|
34 |
胡海涛 |
团员 |
医学技术系 |
2020级 |
大一新生 |
院学生会纪检部干事 |
|
35 |
王羽 |
团员 |
护理系 |
2020级 |
大一新生 |
院学生会纪检部干事 |
|
36 |
罗阿直 |
团员 |
健康服务系 |
2020级 |
大一新生 |
院学生会纪检部干事 |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校级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党总支同意,由学生处(学生工作部)和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一)活动时间
2020年11月6日(星期五)晚上19:00。
(二)活动地点
7栋205教室
(三)参加人员
1.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的学生代表,共79人。
2.2019届学院团委会、学生会主要干部。2020届学院团委会、学生会参加竞选成员。
3.护理系党总支副书记、联合系党总支副书记、学生处(学生工作部)副处长。
(四)会议主持
团委负责人。
(五)主要议程
第一项 2019届团委会、学生会做工作报告
(1)团委副书记工作报告,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广播站、学生社团联合部、社会实践部负责人工作报告。
(2)学生会主席工作报告,综合管理部、宣传部、文娱部、体育部、生活事务部、学习部、国旗部、纪检部负责人工作报告。
第二项 选举产生2020届团委会、学生会组织成员
(1)主持人介绍竞选2020届团委会、学生会负责人情况。
(2)学生代表投票。
(3)票数统计及选举结果公告。
第三项 2020届团委会、学生会负责人做工作规划
(1)团委副书记工作报告,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广播站、学生社团联合部、社会实践部、国旗部负责人工作报告。
(2)学生会主席工作报告,综合管理部、文娱部、体育部、生活事务部、学习部、纪检部负责人工作报告。
第四项 团委负责人发言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1%。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团委学生会组织
述职评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学院团委协助院党委加强对学生会及其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内卫健院委发〔2020〕64号),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述职评议对象为院系两级学生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及团委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
第二条 述职评议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专业课程学习、履职尽责情况、综合素质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
第三条 述职评议时间一般在每学期的最后一个月。
第四条 院级述职评议会组成人员以普通学生代表为主,院党委学生工作部、院团委等单位工作人员共同参与。系级述职评议会组成人员以系学生代表为主,该系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团总支书记和辅导员代表共同参与。
第二章 述职评议内容
第五条 考评从思想政治素质、专业课程学习、履职尽责情况、综合素质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总分100分。
(一)思想政治素质(20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二)专业课程学习(20分):最近一学期、一学年或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年级前30%,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积极参加各项赛事特别是大学生高水平比赛,为学校赢得荣誉。
(三)尽职尽责情况(20分):认真发挥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院。不断提升工作水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善于开展符合学院特点、适合同学要求的活动,脚踏实地的参与服务同学的各项工作,活动开展成效显著。
(四)综合素质能力(20分):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方法、工作创新性以及个人素养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关注学生干部自身素质的建设和发展。
(五)纪律作风(20分):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认真执行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严格遵守《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践行团委学生会宗旨,加强自我教育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学生会工作氛围。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甘于奉献,全心全意服务广大同学。
第三章 评议形式
第六条 述职评议工作分个人自评、述职评议大会和审核存档三个步骤进行。
(一)个人自评。学生干部进行自我总结,根据现实表现,如实填写并提交《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学生干部述职报告》《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学生干部述职评分表》。
(二)述职评议大会。在院团委指导下,召开各级团委学生会述职评议大会。院级述职大会由院党委学生工作部、院团委、系党总支等单位工作人员和以普通同学为主的学生代表组成评委进行综合评价。系级述职大会由该系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团总支书记、辅导员代表和以普通学生为主的学生代表组成评委进行综合评价。
(三)审核存档。述职结束后,由院团委将学生干部述职材料收集存档。
第四章 工作要求
第七条 严肃述职评议工作纪律,坚持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严谨细致地做好相关工作。
第八条 述职评议最终结果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总分超过90分(含90分)为优秀;80分—89分为良好;70分—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如有以下情况,述职评议结果直接为不合格:
1.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参与有损祖国尊严、荣誉、利益和危害社会秩序活动;
2.有其他重大违法、违规现象,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3.述职评议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材料等。
第九条 根据评议结果,表彰优秀工作人员,对于述职评议不合格的工作人员予以劝退或整改。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院团委负责解释。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学生会工作。学校党委把学生会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统筹谋划,印发《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内卫健院委发〔2020〕64号),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工作保障,狠抓改革落实。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指导校团委严格对照改革任务逐项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学生会改革工作任务。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序号 |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 |
备注 |
1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汤洁莲 |
是 |
|
2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汤洁莲 |
是 |